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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业资讯】反虐待动物面临法律缺位尴尬

《动保法》已有专家建议稿

20099月,中国首部由专家建言起草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(专家建议稿)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,以期通过法律手段实现保护动物基本福利的目标。起草小组首席专家、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社会法学室主任常纪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,《动物保护法》的底线是防止动物受虐待,在公众中树立动物福利观念。在《建议稿》中,虐待动物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。“我们还不敢谈高标准的动物福利,只能谈动物福利最基本的底线—防止虐待。中国历来尊重生命,现在就是要将它法制化。”当时,常纪文表示,起草小组起草了两个版本,一种是现实版,也就是以反虐待为底线;一种是长远版本,建议参考发达国家的一些标准,加入加大动物福利保护、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等内容。


为何6年了,还没纳入立法计划?

然而,事情已经过了6年,《动保法》仍未纳入立法计划。这是为何呢?对此,一位长期关注动保的社会学者表示,问题在于立法的争议性和可操作性等几个方面。


缺乏量化标准

究竟怎么算虐待动物,缺乏量化的标准,相关的司法鉴定也不成熟。以“耍猴”为例,很难界定猴子是否因此受到了伤害。


司法资源利用

很多人质疑,国家的司法资源应集中用在解决重要的社会问题上,为动物立法显得过于超前。同时,一些传统的娱乐方式可能会消失,如耍猴、斗鸡、斗牛,有些依靠动物才能完成的传统娱乐项目已传承千年,就此消失会引发反弹。


监管存在争议

即便是出台了《动保法》,由哪个部门来监管也存在争议。在国内,动保组织和个人对此的看法也不尽相同。有一方观点认为,公安部门是具有执法权力的部门,任何法律如果想顺利实施,公安部门是最佳选择。也有观点认为,公安部门工作内容繁重庞杂,不适合承担此项工作,最好成立专门的机构来监管此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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